2020年12月,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力争到2022年底,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建成无烟学校的目标。
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
为加快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控烟行动实施,科学引导青少年树牢公民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营造校园无烟环境,筑牢青少年“拒绝第一支烟”的社会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设无烟学校,对于营造健康文明育人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青少年从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卫生健康、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建设无烟学校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无烟学校建设作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本着统一组织、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完善本区域内无烟学校建设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推动无烟学校建设工作全面开展。力争到2022年底,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建成无烟学校的目标。
二、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建设成效各级卫生健康、教育部门要对本区域内无烟学校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为无烟学校建设提供健康科普知识和技能宣传教育等专业技术支持,帮助引导教职工和学生吸烟者主动戒烟,并提供相应的戒烟服务,推动形成健康向上的无烟校园氛围。各地教育部门要将无烟学校建设作为考评学校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标。学校要按照无烟学校建设指南(见附件),强化控烟措施,加强各项保障,将履行控烟职责纳入教职工考核和评价体系,将学生吸烟行为作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确保无烟学校建设工作做实做细。
三、强化宣传教育,维护无烟环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利用世界无烟日、儿童节、教师节、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各种活动、讲座、宣传栏、电子屏等方式,对无烟学校建设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广大教职工、学生以及家长积极支持无烟学校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学校将吸烟、二手烟及电子烟危害等控烟相关知识纳入学生健康教育课程,通过课堂教学、班会、党团活动、知识竞赛、板报等多种形式,创新开展青少年乐于接受的控烟知识宣传和普及,促进师生养成健康无烟生活方式,共同维护无烟校园环境。
四、加强监督评估,巩固建设成果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定期对本区域内学校开展无烟环境建设的情况进行明查暗访,适时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并及时通报相关结果。要用好评估分析结果,对开展无烟学校建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整改,对做得好的要总结经验并推广。学校要注重日常巡查和自我管理,加强对吸烟现象的管控,持续强化无烟学校建设成果。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将适时组织开展国家级指导检查、第三方暗访评估等,并及时通报结果。
为推动我校“无烟校园”创建工作,加强控烟管理,营造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9月22日下午,学校组织召开行政办公会,研究部署禁烟控烟工作,并形成了《九江理工职业学院控烟管理制度》。
会议决定校长领导学校的控烟工作,保证控烟制度的落实,并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本校范围内的一切室内外区域禁止吸烟;学校醒目处设立禁烟标志,走廊、实训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一切公共场所均张贴禁烟标志,教师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等不设烟具;设立控烟志愿者组织,做好控烟宣传教育工作;对外来人员,全体师生员工都有义务及时进行劝阻和提醒;学校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让学生力所能及地规劝自己家长戒烟、禁烟,积极参与社区的控烟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教务处负责教职工;学工处,班主任负责各班级学生的禁烟工作;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和教师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关于控烟奖惩办法,会议决定不遵守学校控烟制度的教职工,不能参加学校各级各类优秀评选,不能参加职称晋级评审;教职工在校园内吸烟,每次扣绩效奖100元,直至扣完为止,并通报批评;学校各处室、教研组若有人员违反规定吸烟者,应接受教育与处理,处室、教研组当年度不能评为文明科室;对来访人员,每一位教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劝阻其在学校吸烟,制止不文明行为。对来访人员,听之任之,不加劝阻,致使其在禁烟区吸烟,相关人员将受到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处罚;吸烟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关处理。
会议一致通过学校学工处和控烟志愿者加强控烟工作宣传和健康教育;学校督查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检查及其考核。
全体教职员工、同学们,为了你、我、他的健康,为了洁净、文明、优美、和谐的校园环境,我们一起努力,远离烟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