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信箱

发布时间:2022-11-14

使用须知:

1.来信前请首先阅读《使用须知》内容,以便您更加有效地提交信件并得到处理。

2.校长信箱用于受理师生员工对学校及各二级单位有关工作的建议、意见或情况反映,不作为具体工作的办理渠道。

3.来信内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循社会公德,真实客观。

4.来信所反映或需要解决的问题,要具体、详实,包括具体时间、地点、人员等,便于取证或实地调查。

5.来信的同时注明您的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必要时我们会与您直接电话联系,匿名或虚名信件我们不便处理。

6.对于建议类信件,我们将充分调研和论证,积极研究改进和解决措施,不作回复。

7.对有效信件,我们将认真对待和处理,在此期间建议您不要就同一问题多次提交来信,原则上一信只反映一个问题。处理意见我们将尽快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回复

校长信箱:jjlgxiaozhangxx@163.com
九江理工职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转介制度

时间:2023-05-10

(一)当咨询员由于工作安排改变等原因不能再继续完成个案时,应提前将个案转介给其他咨询员。

(二)本着对来访者负责的态度,在咨询过程中,若发生了不利于咨询进行的因素,或来访者的问题已超出心理咨询范围,或咨询员感到自己无法完成咨询时,应及时终止咨询关系,转介给其他的专家或有关机构处理。

(三)个案转介时应向来访者说明转介原因,在来访者自愿的情况下进行转介。

(四)个案转介时应详细填写《个案转介表》,并与该个案的咨询记录一起转介给其他咨询员。

(五)接受转介的咨询员应仔细了解个案情况并及时与来访者预约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