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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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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江西普通高校金牌教师推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首届江西普通高校金牌教师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全国、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教学中心地位,激发广大教师以生为本,切实承担起教书育人使命,省教育厅与省教育工会决定联合开展首届江西省普通高校金牌教师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全省本科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推选名额

金牌教师设金牌研究生导师、金牌教授、金牌青年教师三个类别,推选名额分别为30名、30名、40名左右。

各校在限额内推荐金牌教师候选人(见附件1),限额在4人及以上学校至少推荐1名金牌研究生导师候选人,限额在2人及以上学校至少推荐1名金牌青年教师候选人,限额为1人的学校可自主选择推荐类型。申报教师只能报其中一项。

现任校级领导在推选范围之外。

三、申报推选条件

申报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金牌研究生导师

1.具有教授职称,教龄不少于15年。

2.近3学年,主讲过1门以上研究生课程;近6学年(2013-2019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学时/学年;近6学年(2013-2019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60学时/学年。

3.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水平。近5年来,取得过突出的科研成绩,有充足的科研经费,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和发明创造。

4.积极开展研究生培养与教学改革,本人及指导的研究生未发生过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校纪律的行为。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推荐为金牌研究生导师:

(1)所指导的研究生获得过“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2)所指导的研究生获得过国家级奖励或国家级科技竞赛奖;

(3)所指导的研究生曾两次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或曾获得其它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或科技竞赛奖;

(4)导师本人获得过省级以上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省级研究生优质课程和案例建设项目立项。

 

(二)金牌教授

1.具有教授职称,教龄不少于15年。

2.每学年最少独立系统讲授1门本科生课程,年均理论课、实验课教学工作量较大。近4学年(2015-2019学年)承担的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64学时/学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近4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3.积极开展课堂教学内容、方式方法改革,大力推动线下翻转、线上线下相结合教学。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

4.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好评率不低于90%,近2学年主授课程的学生投票人数不低于80%),同行专家认可。

5.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和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

(三)金牌青年教师

1.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0岁以下(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教龄不少于5年。

2.每学年最少独立系统讲授1门本科生课程,年均理论课、实验课教学工作量较大。近4学年(2015-2019学年)承担的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64学时/学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近4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3.积极开展课堂教学内容、方式方法改革,大力推动线下翻转、线上线下相结合教学。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

4.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好评率不低于90%,近2学年主授课程的学生投票人数不低于80%),同行专家认可。

5.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和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

四、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具体包括:

(1)候选人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一式1份;

(2)候选人推荐表一式5份(在相应栏加盖申报学校相关部门和学校公章),如有附件请单独装订成册,并限报1份;

(3)金牌研究生导师候选人提交近6学年承担教学任务的课表复印件1份(加盖学校公章),金牌教授及金牌青年教师候选人提交近4学年承担教学任务的课表复印件1份(加盖学校公章)。

2.候选人还要提交其主讲的1门课程中1学时的课堂教学录像(要求见附件4)。

3.相关材料请于2019年11月1日前报送省教育工会,逾期视为放弃推选。申报材料报送至南昌市湖滨南路58号2楼216室,联系人:省教育厅王霏 0791-86765163;省教育工会帅智慧 13755756251,邮箱:1016833131@qq.com。

 

五、推选程序

1.学校推选: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经遴选并公示后,在限额范围内向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推荐。

2.省级评审:按照本通知确定的条件和分配的名额,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金牌研究生导师、金牌教授及金牌青年教师名单。

3.征求意见与公示:省教育厅就评审通过名单在江西教育网、江西省教育工会网同时公示,公示通过后确定最终金牌教师名单。

 

六、相关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金牌教师评审工作,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并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宁缺毋滥。要认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

2.在金牌教师的推荐、评选过程中,务必设立公示环节,各高校要将候选人情况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附件:1.首届江西普通高校金牌教师候选人推选名额分配表

2.江西普通高校金牌教师候选人推选汇总表

3.江西普通高校金牌教师候选人申报材料清单

4.江西普通高校金牌教师候选人课堂教学录像要求

5.江西普通高校金牌教师推选指标体系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教育工会

2019年9月30日

附件:赣教高字〔2019〕47号附件.doc